許多建築師、設計師,
都曾提出自己對形式、功能、材料、空間與美的理解。
有人追求極簡,
有人重視裝飾;
有人從功能出發,
有人從材料、地域、歷史或人的感受出發。
不同的設計思想,
不一定需要彼此取代。
它們只是回答了不同的人,
如何理解自己所追求的美。
愛伊組也不例外。
我們長期有一些關於設計的想法,
也一直使用一句話描述自己面對空間的方式:
形は必ず理由を持つ。
每一個形狀、每一個空間,都應該有它存在的理由。
當愛伊組繼續追問這句話背後真正吸引我們的是什麼,
又為什麼有些設計、物件與故事會讓我們長久記得時,
我們逐漸把其中一部分美學觀念整理出來。
我們將它稱為:
- 可回溯美學。
第 0 章|本文做什麼?本文不做什麼?
本文做什麼
- 定位愛伊組所稱的「可回溯美學」。
- 建立可回溯美學可被獨立理解與引用的核心定義。
- 說明這套美學與部分既有設計思想,以及愛伊組既有設計哲學之間的關係。
- 說明愛伊組如何理解理由、形式、真實與時間之間的關係。
- 宣告愛伊組如何要求自己、如何觀看其他作品,以及什麼是我們所選擇的美。
- 作為後續子積木進一步討論「理由」與「理由真實性」的上游定位。
本文不做什麼
- 不建立普世性的美醜標準。
- 不主張所有人都應接受可回溯美學。
- 不比較極簡、古典、侘寂、巴洛克或其他設計風格的高低。
- 不主張符合可回溯美學的作品,就必然是完整或優秀的設計。
- 不以可回溯美學取代功能、安全、工程、成本、法規或其他設計判斷。
- 不提供設計流程、操作步驟或標準作業方法。
- 不僅憑作品外觀,推測其他設計者真正的形成理由。
1|什麼是可回溯美學?
可回溯美學,
是愛伊組提出的一種設計美學主張。
它認為,設計形式應建立在先於形式存在的真實理由之上;
當這些理由參與形式形成,
並使形式留下可被重新閱讀的痕跡,
使後來的人能重新讀到當時真實存在的人、情感與生活狀態時,
這種形成與閱讀關係具有美感。
可回溯美學最後收斂為兩個核心美學判斷:
- 真實本身具有美感。
- 從作品中重新讀到曾經存在的人、情感與生活狀態,具有美感。
這兩個判斷,
就是可回溯美學最核心的位置。
2|我們從哪些設計思想開始思考?
可回溯美學並不是在沒有任何思想背景的情況下突然出現。
在建築與設計的歷史中,
形式為什麼形成、形式與功能有什麼關係、設計是否應該具有形成理由,
本來就存在長期討論。
愛伊組認同其中一部分,
也從這些位置繼續往下思考。
2.1 我們認同功能主義中的一個重要位置
Louis Sullivan(1856–1924)是美國建築師,
也是早期高層建築發展中的重要人物之一。
他長期思考建築形式與使用功能之間的關係,
並在 1896 年〈The Tall Office Building Artistically Considered〉一文中,
提出後來廣為流傳的:
form ever follows function
這句話強調的是:
- 形式應回應其所承擔的功能,
而不是與使用目的彼此脫離。
後來成為建築與設計領域極具代表性的命題。
(資料來源:Louis H. Sullivan, The Tall Office Building Artistically Considered, 1896.原始文獻:Internet Archive 掃描本)
愛伊組並不打算在這裡重新定義功能主義,
也不主張可回溯美學就是功能主義的延伸。
但其中有一個基本方向,
與愛伊組的設計思考一致:
- 形式不應只是任意存在。
空間之所以形成某種樣子,
可以與它所承擔的功能產生關係。
一張桌子有它使用的目的,
一條動線有它服務的行為,
一道開口的位置,也可能與採光、觀看、通行或其他使用條件有關。
功能可以形成形式。
這一點我們認同,
但我們沒有把「形式存在的原因」只停留在功能。
2.2 從功能走向人的生活:功能不只存在於技術層面
芬蘭建築師 Alvar Aalto(1898–1976),
是二十世紀現代建築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。
他的建築發展曾經歷明確的功能主義階段,
之後則逐漸把人的心理、生理與生活經驗,
納入對現代建築的理解之中。
1940 年,
Aalto 在〈The Humanizing of Architecture〉中寫道:
Technical functionalism is correct only if enlarged to cover even the psychophysical field.
這句話並沒有否定功能,
而是把功能的理解,
從純粹的技術層面進一步擴張到人的身心與生活。
(資料來源:Alvar Aalto Foundation|Alvar Aalto、Alvar Aalto and Humanizing of Architecture。)
這個方向與愛伊組的設計思考具有一個重要交會點。
我們同樣認為,
功能是形式形成的重要理由,
但當設計真正進入人的生活之後,
影響形式形成的條件,
並不只有狹義的使用功能。
理由也可能來自不同層次的真實條件,例如:
- 生活與使用:生活方式、使用習慣、日常需求。
- 主觀偏好與感受:喜歡、不喜歡、審美偏好,以及非常私人、未必需要他人理解的選擇。
- 資源與限制:預算、時間、材料取得條件,以及當下能夠做到的範圍。
- 環境與既有條件:基地、既有空間、設備、構造或其他無法忽略的現場條件。
- 經驗與判斷:過去累積的生活經驗、設計經驗或對某些狀態的理解。
- 情感與關係:對某件事情的擔心、對另一個人的關心,以及對未來生活的期待。
這些理由彼此不需要互斥,
一個形式也可能同時受到多種理由影響。
因此,
愛伊組最後把這個問題再往外推了一步:
形は必ず理由を持つ。
每一個形狀、每一個空間,都應該有它存在的理由。
功能可以是理由。
人的生活可以是理由。
而我們真正開始關心的問題,
也逐漸從:
- 這個形式承擔什麼功能?
往外走到:
- 這個形式為什麼存在?
2.3 愛伊組原本就把設計放在時間裡理解
愛伊組既有的設計哲學中,
也一直有另一個方向:
拆組達人相信,好的設計不是推翻,而是理解。
能留存至今的做法與工法,是在生活反覆磨練中沉澱下來的答案。
設計師該做的,不是一味否定,而是拆解、觀察,再組合,找出適合當代生活的最佳解。
以及:
私たちは創造者ではありません。
私たちは学ぶ者であり、受け継ぐ者です。
そして、いつの日か道を示す者になれることを願っています。
在愛伊組既有的設計哲學中,
設計從來不只存在於作品完成的那一刻。
前人留下來的東西,
會被現在的人重新理解;
新的生活又產生新的需求;
而我們今天留下來的空間,
也可能再被後來的人閱讀。
當「形狀必須有理由」與這種對時間的理解交會之後,
我們開始繼續問:
- 理由本身,是否也可能成為一種美?
3|從「有理由」走向可回溯美學
從「形式應回應什麼功能」,
我們逐漸往外推到「形式為什麼存在」。
但如果只是認為每個形式都應該有理由,
仍然還沒有真正進入美學。
接下來真正需要回答的是:
- 理由與形式之間,究竟存在什麼會讓我們感受到美的關係?
3.1 能夠解釋,還不等於真實
一個設計能夠說出理由,
並不難。
甚至任何已經完成的形式,
都可能找到一套能夠解釋它的語言。
線條可以被解釋,
顏色可以被解釋,
比例可以被解釋,
留白、光線、材料與構圖,
也都可以被重新賦予意義。
如果只要求:
- 每一個形式最後都能說出一個理由,
那麼「理由」仍然只是一種解釋工具。
真正使這個問題進入美學層次的,
不是理由最後能不能說得通,
而是:
- 那個理由是否真的在形式形成以前存在,並參與了形式的形成。
在美學的討論裡,
「真實」與「美」之間的關係並不是新的問題。
英國浪漫主義詩人 John Keats(1795–1821),
在 1819 年〈Ode on a Grecian Urn〉中留下了一句極為著名的話:
Beauty is truth, truth beauty.
這句話歷來具有許多不同的美學解讀,
本文也不以 Keats 的原意替本文主張背書。
但其中有一個方向,
與我們自己的感受非常接近:
- 真實本身,就可以成為美感的來源。
(資料來源:John Keats, Ode on a Grecian Urn, 1819.
原文:Poetry Foundation|Ode on a Grecian Urn)
對愛伊組而言,
這不是因為真實一定高尚,
也不是因為真實一定令人愉快。
一個人真正存在過的感受、生活與選擇,
本身就可能具有一種美。
因此,理由不需要偉大,
也不需要高深。
一個人說:
我就是喜歡這個顏色。
這是真實。
一個家庭說:
當時沒有更多預算。
這也是真實。
有人希望每天回家先看到窗外;
有人害怕黑暗;
有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在某個地方活動;
有人只是非常喜歡一種材料摸起來的感覺。
這些事情未必能成為動人的設計故事。
但真正重要的是:
- 它真的發生過。
那個人真的這樣喜歡過,
真的有這個限制,
真的曾經這樣生活,
也真的在那個時間裡做出了這個選擇。
真實不需要先被包裝成故事,
才具有美感。
真實本身,
就是可回溯美學所選擇的一種美。
3.2 真實進入形式之後,形式便可能留下人的痕跡
如果一個形式是在某個真實理由之後形成
那麼最後留下來的,
便不只是形式本身。
一道牆的位置,
可能來自一個家庭當時的生活方式。
一種材料,
可能來自當年的預算條件。
某一個高度,
可能來自某個人的身體尺度。
某一個轉角,
可能來自一個人當時在意的視線。
某個不起眼的空間,
也可能來自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關心。
當這些真實理由參與了形式的形成,
形式便可能同時留下:
- 當時的選擇
- 當時的限制
- 當時的生活
- 以及曾經做出這些選擇的人
這時候,
形式開始具有痕跡的意義。
而人的生活會繼續向前。
家庭會改變,
人的身體會老去,
當年的預算、困難、喜好與需要,
也可能早已不存在。
但有些形式仍然留在那裡。
原本只是一個當下的選擇,
經過時間以後,
開始具有被重新閱讀的可能。
時間並沒有替形式增加新的形成理由。
它只是讓原本留在形式裡的痕跡,
與後來的人之間,
產生了一段可以回頭觀看的距離。
3.3 從形式重新讀到人,兩個美學判斷在這裡收斂
當後來的人重新理解一個形式為什麼存在,
他可能讀到的,
已經不只是空間本身。
可能是:
- 當年的自己
- 當年的家人
- 一段已經不存在的生活
- 一個曾經做過的選擇
- 甚至一個早已不在場的人
這時候,
真正被重新閱讀的,
不是只有形式。
而是:
- 曾經真實存在過的人、情感與生活狀態。
在可回溯美學中,
這種跨越時間重新讀到人的感受,
同樣具有美感。
推到這裡,
我們仍然沒有得到一套
「什麼風格比較美」的答案。
最後留下的,
其實只有兩個非常主觀的美學判斷。
- 真實本身具有美感。
- 從作品中重新讀到曾經存在的人、情感與生活狀態,具有美感。
前者關心的是真實本身。
後者關心的則是,
當真實透過形式留下痕跡,
並跨越時間再次被人閱讀時,
所產生的美感。
這兩個位置交會之後,
愛伊組將這套美學理解,
歸納為自己的設計美學主張:
- 可回溯美學。
4|當我們接受這套美學之後,我們站在哪裡?
在可回溯美學之中,
愛伊組會怎麼要求自己,
又會怎麼觀看設計?
4.1 對自己:理由必須先於形狀
我們希望自己不是先完成一個形狀,
再回頭替它尋找存在理由。
我們期許的是:
- 先有理由,再有形狀。
這個理由不需要高深,
但它必須真的存在。
如果我們無法確認某個形狀在形成以前已有理由,
就不能因為現在需要解釋它,
而替它補上一個理由。
如果當時確實沒有理由,
那就是誠實地承認沒有理由。
這代表這個位置沒有達到我們所追求的狀態。
但沒有做到,
不代表需要重新製造一個理由,
讓它看起來符合這套美學。
對自己而言,
我們更在意的是:
- 形成關係是否真實。
4.2 對作品:我們用什麼方式感受美?
在可回溯美學這一條軸線上,
我們觀看一個作品時,
主要關心兩件事。
- 它是否保存了真實存在的形成理由?
- 它是否讓人有可能重新讀到曾經存在的人、情感與生活狀態?
這兩個判準,
與作品最後採取什麼風格沒有必然關係。
極簡不是可回溯美學,
古典不是可回溯美學;
曲線不是,
直線也不是。
裝飾很多,
不代表遠離可回溯美學;
形式簡單,
也不代表靠近可回溯美學。
我們關心的是:
- 這些形式究竟從哪裡來。
一個極簡作品,
如果真實地來自空間決策者當時的生活與選擇,
我們可以從中感受到美。
一個繁複、華麗甚至非常強烈的作品,
如果同樣保存了真實的人與形成理由,
我們也可以認為它很美。
因此,
可回溯美學不是一套從外觀判斷作品的制度。
如果一件作品真正的形成脈絡並不清楚,
愛伊組不會只憑它最後長成什麼樣子,
去推測設計者當初有沒有理由。
但當形成關係已經知道時,
我們當然可以依照自己的美學立場,
判斷自己是否從其中感受到這種美。
4.3 對形成脈絡:後來的理解可以增加,但不能倒寫
作品完成之後,
人可以產生新的理解。
甚至可以從作品中,
讀到設計者當初從來沒有想過的意義。
一個空間原本只是為了採光。
二十年後,
有人可能從裡面讀到孤獨、自由、記憶,
甚至其他完全不同的象徵。
這些新的理解都可以存在。
我們沒有要排除它們。
但我們會區分兩件事情:
- 後來的人怎麼理解作品,
- 作品當初為什麼形成。
後來的理解,
可以增加作品的意義。
但後來才出現的意義,
不需要被重新寫成作品當初就存在過的形成理由。
因此,
在可回溯美學中,
下列狀態不會被視為真實的形成關係:
- 沒有理由,卻一定要替它補上一個理由。
- 形式已經完成,才另外發明一套形成故事。
- 把後來才產生的詮釋,倒寫成作品原本的起源。
即使這樣的作品外觀非常漂亮,
即使其他人仍然可以在別的美學尺度上認為它很美,
都沒有問題。
但如果只問愛伊組:
- 這是不是可回溯美學所選擇的美?
我們的答案很清楚。
- 不是
5|可回溯美學的判斷邊界
在進入可回溯美學的判斷邊界以前,
還需要先說清楚一件更根本的事情:
- 可回溯美學並不試圖先建立一個所有人都必須接受的客觀「美」的定義。
這套美學真正的出發點是:
- 當形式讓人重新讀到曾經真正存在過的人、理由與生活狀態時,
這種經驗可以被感受到為美。
這份美感可以非常私人。
不同的人,
面對同一段真實形成關係,
可能感受到:
- 很強的美感
- 很淡的美感
- 完全沒有美感
- 甚至負面的感受
而同一個人,
在不同時間、不同資訊與不同生命狀態下,
感受也可能改變。
因此,
可回溯美學沒有把「美感」本身變成一個固定、客觀、可量測的結果。
它所能比較明確區分的是:
- 那段形成關係是否真的發生
- 那個理由是否真的參與了形式形成
至於這段真實形成關係最後是否被某個觀看者感受到為美,
以及感受到多少,
仍然留在觀看者自己。
所以可回溯美學不是在宣告:
- 只要符合成立條件,所有人就必須覺得它美。
而是在表達一個美學選擇:
- 真實形成關係,以及人透過形式重新讀到這段關係的經驗,可以被納入美的觀看範圍。
以下的判斷邊界,
都建立在這個位置之上。
5.1 成立與否,不等於作品之間的美感高低
可回溯美學判斷的是:
- 真實形成理由是否存在
- 這些理由是否真的參與形式形成
當這段形成關係成立,
就可以進入可回溯美學的判斷範圍。
但這並不代表,
符合可回溯美學的作品之間,
還需要再建立一套客觀的美感高低排序。
可回溯美學不判斷:
- 哪一件作品比較美
- 哪一段理由比較高級
- 哪一種形成關係具有更高的美學分數
因此:
- 可回溯美學判斷的是成立與否,
不建立作品之間客觀的美感高低尺度。
作品在形式上的美感,
與可回溯美學是否成立,
可以是不同的判斷軸線。
5.2 成立與否,不等於觀看者實際感受到多少美
一段形成關係符合可回溯美學,
不代表所有觀看者都必須產生相同感受。
同一件作品,
同一段真實形成關係,
不同的人仍然可能:
- 非常感動
- 稍微有所感受
- 幾乎沒有感覺
- 甚至完全不喜歡
這些差異,
不會反過來改變原本形成關係是否成立。
例如,
一位父親曾經親手替兩個孩子做了一張椅子。
如果「希望孩子可以坐在這裡」這個理由,
當時真的存在,
也真的參與了椅子的形式形成,
那麼這段形成關係不會因為後來由誰觀看而改變。
多年以後,
其中一個孩子可能因為思念父親,
從這張椅子裡感受到很強烈的美。
另一個孩子即使知道完全相同的形成歷史,
卻可能因為長期討厭自己的父親,
幾乎沒有感受到這種美,
甚至產生反感。
兩個人的感受都可以是真實的。
但這些感受差異,
都不會反過來改變當年的形成關係是否成立。
因此:
- 成立與否,是形成關係的問題
- 美感程度,是觀看者的問題
可回溯美學具有成立判準,
但人的美感經驗,
仍然保留主觀性。
5.3 作品身分的真偽,不等於形成關係的真假
可回溯美學所稱的「真實」,
不是作品身分本身的真假。
它關心的是:
- 真正參與作品形成的人、理由與條件是什麼。
例如:
一幅《蒙娜麗莎》的畫作。
真跡本身在形式上美不美,
不是可回溯美學需要建立客觀答案的問題。
如果達文西創作時真實存在的理由,
確實參與了作品形成,
這段關係就可以進入可回溯美學的判斷。
同樣地,
假設 2026 年有人製作一幅《蒙娜麗莎》偽作,
這件偽作也具有自己的形成歷史。
它真正的形成理由,
可能與模仿、冒充或利益有關,
這段關係仍舊可以進入可回溯美學的判斷。
因此:
- 可回溯美學關心的不是作品身分的真偽,
而是真實形成關係的真假。
偽作不是沒有真實形成歷史。
它只是具有一段
與它所冒充的形成歷史不同的真實形成歷史。
如果這件偽作對外宣稱的形成歷史是:
- 這是達文西創作的作品
但達文西實際上並沒有參與這件作品的形成。
那麼這段被宣稱的形成關係,
就不符合可回溯美學的成立條件。
因為:
- 被宣稱的理由或形成歷史,不能取代真正發生過的形成關係。
真正可以進入可回溯美學判斷的,
仍然是這件作品實際發生過的形成歷史:
- 誰真正參與了它的形成
- 哪些理由真正存在
- 哪些理由真正進入了形式形成
因此,
偽作所冒充的形成歷史可以是假的,
但偽作本身仍然具有自己的真實形成歷史。
5.4 形成理由的真假,不等於理由的道德高低
可回溯美學也不以形成理由的道德高低,
作為成立條件。
一個理由可以來自:
- 關心
- 喜好
- 預算
- 虛榮
- 利益
- 慾望
- 甚至其他令人反感的動機
這些理由在倫理、法律或其他價值尺度上,
可以受到完全不同的評價。
但可回溯美學在自己的判斷位置上,
仍然只處理:
- 這個理由是否真實存在
- 它是否真的參與形式形成
因此:
- 可回溯美學承認真實,不代表要求觀看者喜歡所有真實。
也不代表:
- 形成關係在可回溯美學上成立,就等於對這個理由作出道德肯定。
不同的判斷尺度,
不需要彼此取代。
可回溯美學只負責自己所選擇的這一條美學軸線。
6|兩個讓我真正感受到這種美的時刻
美感有時不是因為理解了一套理論才出現。
有些時候,
只是站在某一件物品前,
或聽見某一個故事,
突然感受到:
- 人真的可以透過留下來的形式,重新碰到另一個時間裡的人。
以下兩個片段,
就是我一直記得的感受。
6.1 在博物館裡,和一個從未見過的人短暫相遇
我曾經在博物館裡,
隔著玻璃看著一只古老的陶碗。
它並不華麗,
只是一件很普通的生活器物。
但當我知道,
幾千年前真的有人曾經拿過它、使用過它時,
我突然覺得,
眼前看到的已經不只是一只碗。
我不知道那個人是誰,
也不知道他過著什麼樣的生活。
但有一件事情是真的:
- 他曾經存在過。
就在我站在玻璃櫃前看著那只陶碗的時候,
我忽然感覺:
- 跨越千年,我們的時間短暫地交疊了。
李白在〈把酒問月〉裡寫過:
今人不見古時月,今月曾經照古人。
人與古人無法活在同一個時間,
但一件真實留下來的物品,
有時卻能讓兩段原本不可能相遇的時間,
產生短暫的交會。
真正讓我感動的,
不是這只碗有多珍貴。
而是很多年以後,
一件再普通不過的生活器物,
仍然讓我知道:
- 這裡以前有人。
我透過他留下來的東西,
短暫地碰到了另一個時代裡真實存在過的人。
6.2 二十年後才被讀懂的走廊平台
後來,
我又想起曾經在《烏龍派出所》裡看過的一個故事。
以下是我依記憶留下的故事輪廓。
一對夫妻年輕時蓋了一間房子。
設計師在走廊旁,
留下一個當時看起來有些多餘的平台。
年輕時,
他們每天快速經過,
從來不需要停下來,
也不明白那個平台為什麼存在。
二十年後,
兩個人漸漸老了。
原本輕易走過的距離,
開始需要偶爾坐下休息。
他們也慢慢習慣坐在那個平台上喝茶、聊天,
或只是一起看著窗外。
到了那個時候,
他們才知道:
設計師當年畫下這個平台時,想到的就是二十年後的他們。
每次想到這個故事,
我仍然會覺得很美。
如果那份思考真的在平台形成以前存在過,
那就代表:
- 一個人在二十年前對另一個人的關心,被一個形狀保存了下來。
平台沒有改變。
改變的是人,
是身體,
也是生活的速度。
那份關心卻一直留在那裡,
直到二十年後,
居住者走到能夠讀懂它的時間。
我曾經從一只古老的陶碗裡,
感受到人與人跨越時間的短暫交會。
而這個故事讓我第一次意識到:
- 原來設計師也可以主動把這樣的交會,留給未來。
那一刻,
我好像知道,身為設計師,我想做的事情是什麼了。
7|結語:我們最後選擇留下什麼?
說到最後,
可回溯美學仍然回到最開始的兩個判斷:
- 真實本身具有美感
- 從作品中重新讀到曾經存在的人、情感與生活狀態,也具有美感
這兩個判斷,
並不是先從一套完整的理論推導出來。
更接近實際發生的順序是:
我們先在一些真實的人、空間與故事裡,
感受到一種自己會稱為「很美」的東西。
再回頭追問:
- 為什麼這些事情會讓我們覺得美?
才逐漸發現,
那些感受反覆指向同一個位置:
- 人真的存在過
- 理由真的發生過
- 理由真的參與形式形成
- 留下來的形式,又讓後來的人有機會重新讀到它們
這些原本分散的感受,
最後才被整理、辨識,
抽象成這篇美學理論。
所以對愛伊組而言,
這套美學最後仍然是一個選擇。
我們選擇認為:
- 真實很重要
- 形成關係很重要
- 一個形式真正從什麼地方來,也很重要
因此:
形は必ず理由を持つ。
我們不替沒有理由的形狀補上一個漂亮的故事,
也不需要把真實重新包裝成高尚或動人。
我們真正想留下的,
只是:
- 那個形式為什麼真的在當時形成。
一個人的喜歡,
一個家庭當時的限制,
一段生活方式,
一次對未來的期待,
只要曾經真實存在,
並真正參與形式形成,
就可能透過留下來的空間,
繼續存在於時間之中。
多年以後,
當人再次從形式中讀到當時的人、生活與理由,
兩個原本分離的時間,
便可能再次產生交會。
我們不要求每一個人都把這種交會感受到為美。
但對愛伊組而言,
我們確實曾經從這樣的真實裡感受到美,
也因此選擇把它辨識出來,
成為我們看待設計的一個位置。
我們選擇相信:
- 形式可以留下真實的形成關係。
在這麼多對美的理解之中,
我們最後把這樣的感受與判斷,
提煉成:
- 可回溯美學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