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|基本資料
基地位置:臺灣新北市中和區
建築條件:一房兩廳一衛
室內坪數:約18坪
房屋類型:毛胚屋
使用類型:辦公室
工程總預算:約為新台幣 200 萬元
空間配置:玄關、辦公區、會議區、主管財管室、茶水間、洗手間
主要建材:玻璃、人造石、拋光石英磚、木材、輕隔間、烤漆玻璃、系統櫃、乳膠漆
1|基地條件與使用需求
本案為毛胚屋狀態之住宅格局轉辦公用途工程。
現場條件包含:
- 原始格局為一房一廳一衛
- 室內坪數 18 坪
- 結構體與窗戶位置已定
- 給排水位置固定
空間尚未配置機電與天花系統。
使用需求包含:
- 需容納固定人員日常辦公,至少3+1席
- 需具備對外會議與接待機能
- 需形成企業入口識別
- 公司人員變動性低,無擴編需求
- 未來退租時需具備可回復住宅條件
本案並非既有辦公室優化,
而是從住宅比例起點,建立完整辦公機能。
2|核心問題定位
本案屬於毛胚屋起點之住宅轉辦公案例。
其核心問題並非空間老舊,
亦非機能失效,
而是:
- 在住宅比例仍成立的前提下,
- 辦公用途如何被嵌入,
- 且未來可回復住宅條件不被破壞。
本案問題邊界包含:
- 結構體不重置
- 主要窗戶位置不變
- 給排水主幹不遷移
- 不新增不可拆除隔間
- 不形成高強度固定痕跡
在此邊界內,
需同時面對以下問題類型:
- 毛胚狀態下機電與高度策略建立
- 小坪數條件下分區成立方式
- 廣告設計公司品牌識別建立
- 住宅比例與辦公比例的並存
本案的問題本質為:
- 在住宅比例不被破壞的前提下,
從毛胚狀態建立具品牌說服力的辦公空間。
無論住宅轉辦公或辦公回復住宅,
此類用途轉換工程的判斷核心,不在風格轉換,
而在於界面是否保留反向回復的條件。
3|主要設計決策
本案所有決策依以下順序建立:
功能嵌入與可恢復原則確認
→ 分區成立方式
→ 高度策略鎖定
→ 機電主幹配置確認
→ 工作界面成立
→ 品牌識別建立
→ 照明系統配置
上述順序不可對調。
若功能嵌入方式錯誤,
後續工程將破壞住宅比例。
若分區採固定實牆,
空間將失去通透性。
若高度先被消耗,
小坪數比例將失衡。
若品牌界面過度固定,
退租恢復成本將升高。
本案所有設計決策皆在此鏈條內展開。
3.1 功能嵌入與可恢復原則確認
本案的住宅可恢復性並非客戶主動要求。
此為設計團隊主動提出之策略建議。
原因在於:
- 原空間基底為住宅格局。
- 若辦公用途過度固定化,
- 退租時房東可能要求恢復原狀。
若被要求打回毛胚,
將產生高額拆除與重建成本。
因此,在設計初期即與業主討論:
- 在不破壞住宅比例條件下嵌入辦公功能
- 並與房東確認未來恢復標準
在此原則下:
- 會議區保留於入口位置,貼合一般住宅餐廳格局。
- 入口檔案櫃未來可轉化為鞋櫃。
- 展示櫃兼具空間分隔與未來客餐區轉換功能。
- 主管室未來可回復為臥室。
本節為整體設計邏輯之起點。
3.2 分區成立方式:開放空間與玻璃隔間
原格局為一房一廳。
若採固定實牆分區,
小坪數將形成多個封閉盒體。
本案採開放空間配置,
主管室以玻璃隔間成立。
此選擇目的在於:
- 維持視線穿透
- 保留自然光流動
- 降低空間侷促感
若採實牆,
公共區域尺度將被壓縮。
3.3 高度策略鎖定:不設天花
本案不施作完整天花。
原因包括:
- 節省天花工程費
- 保留淨高
- 增加空間層次
若施作完整天花,
小坪數將產生壓迫比例。
高度一旦被消耗,
後續設計無法補救。
3.4 機電主幹配置確認:增量式佈線
本案不重置住宅原有主電箱與迴路結構。
辦公所需插座與網路節點,
以既有主幹為基礎進行增量式配置。
原因包括:
- 避免破壞牆體結構
- 不重新切割電箱迴路
- 降低不可逆施工痕跡
- 維持未來回復彈性
若全面重新拉設機電主幹,
將形成高強度固定痕跡,
增加後續拆除與修復複雜度。
3.5 工作界面成立:系統櫃工作站
人員變動性低,
本案不採傳統辦公屏風系統,
工作站採系統櫃可拆式設計,
不固定於地坪。
原因包括:
- 維持整體設計一致性
- 避免制式辦公形象與現場設計發生衝突
- 材質與色彩可與裝潢高度統一
若採傳統辦公家具,
空間將轉為標準辦公場景,
與住宅比例嵌入策略產生衝突。
3.6 形象牆作為識別核心
入口設置「破框」燈箱形象牆。
功能包括:
- 建立品牌視覺焦點
- 形成企業識別
- 提升來訪者第一印象
在小坪數條件下,
入口識別為必要投資。
3.7 照明系統配置
因不設天花,
一般嵌燈距離桌面過遠。
本案採吊燈直射桌面。
優點包括:
- 流明集中
- 作業面照度足夠
- 增加空間完成度
軌道燈與間接光作為輔助光源。
若大量採嵌燈或軌道投射燈,
將形成照度不足與眩光問題。
吊燈亦具高度可調整性,
未來恢復住宅時拆除容易。
4|工程整合重點(僅列工程選擇)
本案工程整合項目如下(僅展開第3章已出現之決策項目):
4.1 分區與隔間
- 主管財管室採鋁框玻璃隔間與玻璃門
- 其餘空間採開放式配置,不新增固定實牆隔間
4.2 高度與天花
- 全室不施作傳統明架或封板天花
- 管線採外露整合處理
4.3 工作區界面
- 工作站桌板與桌側界面以系統櫃用塑合板製作
- 工作站配置以模組化方式成立,非固定於地坪之不可逆工法
4.4 接待與會議界面
- 會議區配置於入口側
- 會議桌採居家餐桌形式之桌型配置
- 入口端配置收納櫃作為檔案與物件收納界面
- 會議區與辦公區之間配置展示/收納櫃作為分隔界面
4.5 品牌識別界面
- 入口設置燈箱型形象牆
- 形象牆採「破框」造型構成
- 背光間接照明整合於形象牆界面
4.6 照明配置
- 會議桌與各工作座位配置吊燈作為主要作業照明
- 走道與牆面以軌道燈作為輔助照明
4.7 機電系統整合
- 辦公所需之高密度插座與網路節點,
- 採增量佈線方式與原住宅主幹銜接。
- 線材透過可拆式線槽與界面整合,
- 未破壞原有牆體與主電箱迴路配置。
5|成果驗證
空間完成後,原一房一廳之住宅比例仍可辨識。
主管室位置對應原臥室尺度,
公共區維持客餐廳比例關係,
動線未被重新切割。
在毛胚起點條件下,
機電與照明系統已完整成立,
未形成額外濕區或結構變動。
18 坪範圍內容納 3+1 席工作座位,
並同時具備對外會議與接待機能。
入口識別清晰,
品牌界面集中於單一核心節點,
來訪動線不穿越內部工作區。
空間整體呈現通透比例,
未因分區而產生壓縮感。
高度條件保留,
照明層次分明,
作業面照度充足。
工作區界面與接待區材質一致,
整體完成度維持統一感。
在辦公機能成立的同時,
主要界面未改變住宅格局框架,
家具撤除後可回復原有空間邏輯。
本案完成狀態為:
- 住宅比例仍成立,辦公機能完整嵌入,品牌識別清晰。
6|設計理念補充與空間感受
本案希望讓來訪者一進門,
就感受到這是一間有品味的設計公司,
但空間本身不需要用強烈造型去證明。
白色作為背景,使光線更乾淨,
木質板材作為視覺底色,讓整體溫度穩定。
空間的「完成感」不是靠堆疊,
而是靠材質一致與留白比例。
入口的第一視線會被光引導。
光不是刺眼的焦點,而是擴散的背景,
使牆面與界面呈現柔和的亮度梯度。
品牌識別因此顯得克制,卻不模糊。
會議區的感受接近餐桌。
討論的氣氛較自然,
來訪者不會被帶入傳統辦公室的緊繃節奏。
桌面上方的光集中於對話範圍,周圍環境相對安靜,
讓空間在「接待」與「工作」之間保持清晰但不僵硬的界線。
玻璃隔間與開放比例讓視線不被截斷。
人在空間中移動時,
不會感到被牆體推擠。
即使是 18 坪尺度,
仍保有一種「可呼吸」的鬆弛感。
工作區的界面語言延續同一套材料與色調,
因此看起來不像拼裝的辦公設備,
而像是被整合進同一個空間系統。
空間整體呈現乾淨、安定、不喧鬧的質地,
符合廣告設計公司的專業形象,
也讓日常工作更容易維持專注。
7|空間成果紀錄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