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PIT 實務篇・中篇|成立內容如何進入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觀測

在工程實務中,
人們很常用一句話概括某些工程內容:

這個已經在工廠做好了,現場只是組裝。

這句話聽起來很直覺。

但實際討論時,
它常常會延伸出更多問題:

  • 這個已經在工廠做好了,現場真的只是組裝嗎?
  • 整體衛浴、系統櫃、門組、五金或設備進場前已經成型,是否代表主要內容都已經完成?
  • 板件已裁切、貼皮、封邊,構件也已製作完成,現場剩下的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調整與測試,到底算不算工程內容?
  • 報價單寫的是「安裝」,是不是表示真正要做的事情已經在現場外完成?
  • 如果廠商說「現場只是組裝」,那現場到底還剩下什麼要做?

這些說法在工程實務中不一定錯。

但問題是,
「在工廠做好」這句話,
不能直接推出現場已經沒有成立內容。

它也不能直接推出:

  • 全部內容都已經在現場外完成。
  • 現場剩下的內容都不需要被觀測。
  • 搬入、拆包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調整與測試,都只是附帶動作。
  • 外部完成的內容進入現場後,不會再形成新的現場內容。

相反地,
這些問題必須被拆開來看,
例如:

  • 哪些內容已經在進入現場前完成?
  • 哪些內容仍須在現場形成?
  • 哪些內容是外部完成後,進入 EFS 後於工程成立期間才實際形成?

因此,
本篇不是要判斷工廠製作比較好,
也不是要判斷現場作業比較差。

本篇要處理的是:

  • 當一個被觀測 EFR,
    也就是本次 EPIT 觀測中被指定為唯一觀測中心之工程成立範圍,
    已經被指定,
    且其成立內容已經被展開後,
    這些成立內容如何被放回現場內外的位置關係中閱讀,
    以及哪些內容仍會在現場形成。

0|本文做什麼,不做什麼

本文是 EPIT(工程成立位置與現場影響理論)實務篇・中篇。

本文只處理一件事:

  • 被觀測 EFR 之 FC(成立內容)如何進入第一階段觀測(FSO),
    並在 FSO 之後,
    第二階段觀測(SSO)如何觀測現場保留成立內容與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本文在做什麼

本文說明:

  • 被觀測 EFR 確認後,FC 為何不能直接等於現場成立內容
  • FSO 如何依 EFS 判定成立位置(FP)
  • FP 為何只承認現場外成立與現場成立
  • 現場外成立為何不等於沒有現場整合行為
  • FSO 不等於哪些常見工程判斷
  • SSO 如何觀測現場成立內容
  • 現場保留成立內容如何來自 FSO 結果
  • 外部化肇生內容如何來自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於工程成立期間實際形成之現場成立行為或現場成立狀態
  • 為何 SSO 不是被觀測 EFR 減去現場外成立內容
  • SSO 不等於哪些常見現場整理或工程判斷

本文不在做什麼

  • 本文不重新判定工程成立範圍(EFR)。
  • 本文不重新指定被觀測 EFR。
  • 本文不重新判定工程成立構成體(EFC)。
  • 本文不重新展開最小成立邊界。
  • 本文不觀測第三階段觀測(TSO)。
  • 本文不判定現場影響輸出。
  • 本文不生成工程位置影響矩陣(EPIM)。
  • 本文不建立觀測設定(OC)、觀測顆粒度(OG)或觀測列(OE)。
  • 本文不提供施工方法。
  • 本文不提供工程建議。
  • 本文不提供管理決策。
  • 本文不判斷工程品質、工程責任、工程風險、工程價值或工法優劣。

因此,本文不是施工流程說明,
也不是現場管理方法。

本文的功能,
是讓讀者看見:

  • 在 EPIT 中,
    被觀測 EFR 之 FC 進入 FSO 後,
    如何形成 FP 判定;
    並在進入 SSO 後,
    如何形成現場成立內容。

1|找到被觀測 EFR 之後,為什麼不能直接判讀現場成立內容

當某一被觀測 EFR(工程成立範圍)已經被指定,
且其 FC(成立內容)已經被展開後,
EPIT 仍不能直接把全部 FC 都視為現場成立內容。

原因在於,
FC 只是被觀測 EFR 所承擔之全部成立內容。

它說明的是:

  • 這個被觀測 EFR 為了成立,包含哪些內容。

但它還沒有回答:

  • 哪些 FC 已於進入 EFS 前完成成立作用。
  • 哪些 FC 仍須於 EFS 完成成立作用。
  • 哪些內容會在 EFS 中形成現場成立內容。

也就是說,
被觀測 EFR、FC 與 EFS 被確認後,
EPIT 只是取得了觀測中心、內容來源與位置錨點,
這不等於後續觀測已經完成。

在 EPIT 中,
被觀測 EFR 的後續觀測,
仍須透過三階段觀測展開。

第一階段觀測(FSO) 處理的是:

  • 被觀測 EFR 之全部 FC 的成立位置(FP)判定。

第二階段觀測(SSO)處理的是:

  • 現場成立內容觀測。

第三階段觀測(TSO) 處理的是:

  • 工程成立期間之現場影響輸出觀測。

本篇只處理 FSO 與 SSO,
不展開 TSO。

因此,
FC 不是 FSO 的判定結果,
也不直接等於 SSO 的現場成立內容集合。

在本篇中,
FC 是 FSO 的觀測來源;
FP 是 FSO 的判定結果;
現場成立內容則是 SSO 的觀測對象。

如果直接把 FC 等同於現場成立內容,
就會產生兩種錯誤。

第一種錯誤,
是把已經在 EFS 外完成成立作用的內容,
重新放回現場成立內容中,
造成同一成立作用被重複放入後續觀測。

第二種錯誤,
是把仍須於 EFS 形成的內容,
誤以為已經因工廠製作、預先成型或報價單上的「安裝」字樣而完成成立作用。

所以,
在 EPIT 中,
FC 展開之後,
不能直接跳到現場成立內容。

必須先回到 EFS,
判定各項 FC 的成立作用究竟是在 EFS 外完成,
還是仍須於 EFS 形成。


2|第一階段觀測:成立內容如何判定成立位置

第一階段觀測(FSO)處理的是被觀測 EFR 之全部成立內容(FC)的成立位置(FP)判定。

這一階段的核心問題是:

  • 某一 FC 對被觀測 EFR 所承擔之成立作用,
    是在進入工程成立現場(EFS)前已完成,
    還是仍須於 EFS 完成?

如果已於進入 EFS 前完成,
該 FC 於 FSO 中之 FP,判定為:

  • 現場外成立。

如果仍須於 EFS 完成,
該 FC 於 FSO 中之 FP,判定為:

  • 現場成立。

因此,
FSO 不是從工程名稱、產品名稱、工法名稱或現場說法開始。

FSO 必須先回到被觀測 EFR 的 FC,
再依 EFS 判定各項 FC 的 FP。


2.1 第一階段觀測處理的是全部成立內容

第一階段觀測(FSO)的觀測對象是全部成立內容(FC),
不是只有工程成立構成體(EFC),
也不是只有材料、零件或成立行為。

這一點在工程實務中很重要。

因為同一個被觀測 EFR 的 FC,
可能同時包含:

  • EFC
  • 非 EFC 之材料
  • 非 EFC 之零件
  • 非 EFC 之耗材
  • 非 EFC 之成立行為

FSO 不是只挑出其中看起來比較像工程項目的部分,
也不是只觀察現場會看到的行為。

FSO 要觀測的是:

  • 每一項 FC 對被觀測 EFR 所承擔之成立作用,
    究竟已於進入 EFS 前完成,
    還是仍須於 EFS 完成。

例如:

本次被觀測 EFR 為「老屋浴室改修工程」。

若整體衛浴本體於工廠端已完成其本體成型、部件組合與部分功能整合,
並在進入 EFS 前已完成其對被觀測 EFR 所承擔之相對應成立作用,
則該等 FC 在 FSO 中之成立位置(FP),
可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。

但若給排水接合、現場定位、固定、接口處理、測試或調整仍須於 EFS 完成,
則該等 FC 在 FSO 中,
不得因整體衛浴本體已於現場外成型,
即一併將其 FP 判定為現場外成立。

也就是說,
FSO 不是問:

  • 這個產品是不是在工廠做的?
  • 這個工法是不是模組化?
  • 這個材料是不是從外面送來?
  • 這個內容看起來是不是已經完成?

FSO 問的是:

  • 該 FC 對被觀測 EFR 所承擔之成立作用,在進入 EFS 前是否已完成?

因此,
同一個工程實務語境中,
「工廠已經做好」、「這是預製工法」、「這是模組化生產」這幾句話,
不能直接替代 FSO,
這類宣告只能作為協助判定某些 FC 是否已於進入 EFS 前完成成立作用的資料。

若該語句沒有對應到具體 FC,
或者無法說明哪一項成立作用已經完成,
EPIT 不能只因該語句存在,
即將全部 FC 的 FP 判定為現場外成立。


2.2 EFS 是成立位置判定的錨點

第一階段觀測(FSO)必須依工程成立現場(EFS)作為成立位置(FP)判定之位置錨點。

EFS 指被觀測 EFR 完成成立、交付或發揮工程成立效益之位置,
以及為完成該 EFR 所承認之現場管理範圍。

因此,
EFS 不是單純的地址,
它也不等於整棟建物、整層樓、整個基地或所有同地址空間。

若某一空間被納入該被觀測 EFR 的現場管理範圍,
則該空間可屬於 EFS。

若某一空間未被納入該被觀測 EFR 的現場管理範圍,
即使它位於同一建物或同一地址,
也不必然屬於 EFS。

例如:

本次被觀測 EFR 為「老屋浴室改修工程」。

若施工樓層、浴室區域、搬運動線、材料暫置區、現場保護範圍與現場組裝區,
均被案件承認為該工程完成成立所需之現場管理範圍,
則它們可被視為 EFS 的範圍。

但若同一建物內的其他房間、倉儲空間或外部加工位置,
未被納入該被觀測 EFR 的現場管理範圍,
則不能只因空間位置接近,
即自動視為 EFS。

FSO 依 EFS 判定 FP,
所以如果 EFS 未被確認,
FP 就無法穩定判定。

例如:

整體衛浴本體在外部倉庫完成組裝後,再送入案件現場。

若該外部倉庫未被納入被觀測 EFR 的現場管理範圍,
則該位置屬於 EFS 之外。

在該位置完成的成立作用,
才可能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。

但如果某一臨時加工區雖然不在浴室內,
卻被案件承認為完成該被觀測 EFR 所需之現場管理範圍,
則該臨時加工區仍可能屬於 EFS。

例如:

浴室外走道被正式指定為整體衛浴本體拆包、暫置與局部組裝的位置;
或同樓層某一空房被指定為本案材料裁切、暫置與現場加工區。

若這些空間已被案件承認為完成該被觀測 EFR 所需之現場管理範圍,
則於該處完成的成立作用,
不得只因不在浴室內,
就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。

因此,
FP 不是由空間名稱判定,
不是由距離遠近判定,
也不是由是否在同一地址判定。

FP 必須回到 EFS。

若無法判定某一空間是否屬於 EFS,
則應標示為:

  • 現場範圍未指定。

EPIT 不得自行補完。


2.3 FP 只判定現場外成立與現場成立

在 EPIT 中,
成立位置(FP)僅承認兩種位置結果:

  • 現場外成立
  • 現場成立

EPIT 不承認「部分外部化」作為第三種 FP。

工程實務中,
很多內容看起來像是混合狀態。

例如:

  • 整體衛浴本體在工廠完成,
    但現場仍需搬入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與測試。
  • 系統櫃板件在工廠裁切、貼皮、封邊,
    但現場仍需搬入、裁切、組立、固定、調整、修補與清除。
  • 門組在工廠完成門片加工與五金預裝,
    但現場仍需校正門框、安裝門片、部分細磨、調整開闔與固定收邊。

這些狀態在工程實務語言中,
常被說成「大部分在外面做好」、「半成品進場」、「現場只是安裝」。

但在 EPIT 中,
這些說法不能變成第三種 FP,
因為 EPIT 不把「部分外部化」當作成立位置。

若某一 FC 的成立作用已於進入 EFS 前完成,
它的 FP 就是:

  • 現場外成立。

若某一 FC 的成立作用仍須於 EFS 完成,
它的 FP 就是:

  • 現場成立。

混合來源可以作為結果標示,
但不能成為新的 FP 類型。

因此,
整體衛浴本體的現場外成型,
與現場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測試,
應被分開觀測。

不能因為整體衛浴本體在現場外已成立,
就把所有與整體衛浴安裝有關的內容全部判定為現場外成立。

也不能因為現場還有安裝行為,
就回頭否定已於現場外完成之成立作用。

FSO 的穩定性,
就在於它把每一項 FC 的成立作用放回 EFS 內外判定,
而不是用工程名稱、產品狀態或工法說法直接替代 FP。


2.4 現場外成立不等於沒有現場成立內容

在工程實務中,
最容易誤解的地方是:

  • 某成立內容(FC)的成立位置(FP)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,
    是不是就表示現場完全沒有事情?

在 EPIT 中,答案是否定的。

現場外成立只表示:

  • 某一 FC 對被觀測 EFR 所承擔之成立作用,
    已於進入工程成立現場(EFS)前完成。

它不表示該內容進入 EFS 後,
不會形成搬入、拆包、暫置、留置、保護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調整、測試、清除或其他現場成立內容。

例如:

  • 整體衛浴本體若在現場外已完成其本體成型與部分整合,
    該部分 FC 可在 FSO 中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。
    但該本體進入 EFS 後,
    仍可能需要搬入、拆包、暫置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測試與調整。

這些現場成立內容的存在,
不會回頭改變該本體已於現場外成立之 FP。

反過來說,
也不能因為某內容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,
就推論它在 EFS 中不會留下任何現場成立內容。

EPIT 必須把兩件事分開:

  • 第一,該 FC 的成立作用是否已於 EFS 外完成。
  • 第二,該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是否實際肇生新的現場成立內容。

第一件事屬於第一階段觀測(FSO),
而第二件事屬於第二階段觀測(SSO)。

若把兩者混在一起,
就會出現兩種錯誤。

一種錯誤是:

  • 只要內容在現場外成立,就認為現場沒有任何成立內容。

另一種錯誤是:

  • 只要內容進場後仍有整合行為,就回頭否定其現場外成立。

EPIT 不採用這兩種讀法。

成立位置一經 FSO 判定,
不因後續現場成立內容而回頭改變。

後續若實際形成現場成立內容,
應進入 SSO 觀測,
而不是回頭改寫 FSO。


2.5 因此,FSO 不等於什麼

到這裡可以先確認一件事:

  • FSO 不是工程名稱判斷。
  • FSO 不等於判斷某一工程是不是預製化。
  • FSO 不等於判斷某一產品是不是在工廠完成。
  • FSO 不等於判斷某一工法是不是模組化。
  • FSO 不等於判斷現場還有沒有事情要做。
  • FSO 也不等於判斷現場影響大小。

FSO 只處理一件事:

  • 被觀測 EFR 之 FC,
    其成立作用是在進入 EFS 前完成,
    還是仍須於 EFS 完成。

因此,
即使某內容被稱為預製品、模組、整體衛浴、系統櫃、門組或設備,
也不能只因名稱本身,
直接取得現場外成立之判定。

反過來,
即使某內容進入 EFS 後仍須搬入、暫置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調整、測試、保護或清除,
也不能因此回頭否定其已於現場外完成之成立作用。

FSO 的功能,
不是把工程語句翻譯成工法分類,
也不是把現場行為轉換成工程評價。

FSO 的功能,
是讓每一項 FC 先被放回 EFS 內外的位置關係中,
形成 FP 判定。


3|第二階段觀測:現場成立內容如何形成

第二階段觀測(SSO)處理的是現場成立內容觀測。

在 EPIT 中,
現場成立內容不是單一來源。

SSO 的現場成立內容由兩部分共同構成:

  • 現場保留成立內容
  • 外部化肇生內容

這兩部分都屬於 SSO 的觀測範圍,
但來源不同。

現場保留成立內容,
來自 FSO 中未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,
因此仍須於 EFS 形成之 FC。

外部化肇生內容,
則是因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
於工程成立期間在 EFS 中實際形成之現場成立內容。

此處的現場成立內容,
可包含現場成立行為,
也可包含為完成被觀測 EFR 而形成之現場成立狀態。

因此,
SSO 不是單純整理「現場做了什麼」,
SSO 要觀測的是:

  • 哪些內容在 EFS 中形成為現場成立內容。

這些內容的來源,
則分別回到現場保留成立內容與外部化肇生內容判定。


3.1 SSO 承接 FSO,但不重新判定成立位置

第二階段觀測(SSO)接在 FSO 之後。

但 SSO 不是重新執行 FSO。

在 FSO 中,
被觀測 EFR 之 FC 已依 EFS 形成 FP 判定。

某一 FC 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,
或被判定為現場成立,
都不會因進入 SSO 後被重新改寫。

因此,
SSO 要處理的不是:

  • 這個 FC 到底是現場外成立還是現場成立?

這個問題已經屬於 FSO。

SSO 要處理的是:

  • 在 FSO 之後,哪些內容會在 EFS 中形成為現場成立內容。

這表示,
SSO 承接 FSO 的判定結果,
但不回頭修改 FSO 的 FP。

如果某一 FC 在 FSO 中已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,
SSO 不能因為它進入 EFS 後仍有搬入、拆包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調整或測試,
就把它回頭改判為現場成立。

如果某一 FC 在 FSO 中已被判定為現場成立,
SSO 也不是再次確認它的 FP,
而是觀測它是否作為現場成立內容進入第二階段。

所以,
SSO 的位置不是重判成立位置,
而是承接 FSO 之後,
觀測 EFS 中形成的現場成立內容。


3.2 現場保留成立內容:FSO 後留在 EFS 形成的內容

現場保留成立內容指 FSO 未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,
因此仍須於 EFS 形成之 FC。

它不是新的 FP,
也不是獨立於 FSO 之外另行產生的分類。

它的來源來自 FSO 結果。

例如:

本次被觀測 EFR 為「老屋浴室改修工程」。

若下列內容仍須於 EFS 形成,
才完成其對該被觀測 EFR 所承擔之成立作用:

  • 原浴室拆除
  • 給排水調整
  • 電源預留
  • 素地面整平
  • 素地面防水
  • 現場定位
  • 現場固定
  • 接口接合
  • 現場測試
  • 現場調整

則這些內容在 FSO 中可能被判定為現場成立。

進入第二階段觀測(SSO)後,
它們可能構成現場保留成立內容。

但必須注意:

  • 不是所有在現場發生的事情,都自動是現場保留成立內容。

現場保留成立內容的判定,
不能只看「是否在現場發生」。

它必須回到 FSO:

  • 該 FC 在 FSO 中是否已被判定為現場成立?

若是,
它才可能在 SSO 中作為現場保留成立內容被觀測。

若某內容不是來自 FSO 中已被判定為現場成立之 FC,
即使它發生於 EFS,
也不能直接放入現場保留成立內容。


3.3 外部化肇生內容: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實際形成的現場成立內容

外部化肇生內容指因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
於工程成立期間在 EFS 中實際形成之現場成立內容。

這個名詞處理的是另一種實務情形:

  • 某些內容本身已於現場外成立,
    但其進入 EFS 後,
    為了完成被觀測 EFR,
    可能仍會於工程成立期間形成新的現場成立行為或現場成立狀態。

例如:

整體衛浴本體在工廠端已完成本體成型與部分整合。

該本體進入 EFS 後,
現場可能發生:

  • 搬入
  • 拆包
  • 暫置
  • 留置
  • 保護
  • 定位
  • 固定
  • 接合
  • 調整
  • 測試
  • 等待前提
  • 凍結前提
  • 現場清除

上述內容若是因該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
於工程成立期間在 EFS 中實際形成,
則可能構成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但外部化肇生內容不能預先推定,
它必須以工程成立期間於 EFS 實際發生者為準。

不能因為某內容是現場外成立,
就假設一定會有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也不能因為某產品通常需要拆包、搬入或測試,
就不經輸入資料或現場描述,
直接把所有可能行為列入 SSO。

例如:

  • 若輸入資料只說明整體衛浴本體已於工廠成型,
    但沒有輸入其進入 EFS 後是否搬入、拆包、暫置、留置、保護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調整、測試、等待前提、凍結前提或現場清除,
    則 EPIT 不能自行補完。

此時,
EPIT 應依資料狀態,
將相關內容標示為:

  • 未輸入
  • 未指定
  • 無法判定

同一個一般語詞,
例如暫置、留置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測試或等待,
不必然表示同一項現場成立內容。

判定時仍須回到該內容來源。

若暫置、留置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測試或等待等內容,
本來就是被觀測 EFR 之 FC,
且於 FSO 中已被判定為現場成立,
則進入 SSO 後,可能作為現場保留成立內容被觀測。

若暫置、留置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測試或等待等內容,
是因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
於工程成立期間在 EFS 中實際形成,
則可能作為外部化肇生內容被觀測。

同樣地,
若某一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
沒有實際肇生新的現場成立內容,
則不應為了使觀測結果看起來完整,
強行建立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外部化肇生內容是觀測結果,
不是理論預設。


3.4 SSO 不是用現場外成立內容做減法

第二階段觀測(SSO)最容易被誤讀為:

  • 被觀測 EFR 的 FC,
    扣掉現場外成立內容,
    剩下的就是 SSO 的現場成立內容。

這個讀法不符合 EPIT。

原因是:

  • SSO 的現場成立內容,
    不只包含現場保留成立內容,
    也包含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若只把 SSO 理解為「全部 FC 減去現場外成立內容」,
就會漏掉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實際肇生的新內容。

例如:

整體衛浴本體若已於現場外成立,
在簡化理解中,
它可能會被直接從現場成立內容中扣除。

但該本體進入 EFS 後,
若實際形成搬入、拆包、暫置、留置、保護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測試、調整、等待前提、凍結前提或現場清除,
這些內容仍可能形成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若只用「扣除」的方式閱讀 SSO,
這些內容就會被排除,
使應進入 SSO 觀測之現場成立內容發生缺漏。

反過來說,
SSO 也不能把所有現場外成立內容都重新放回現場成立內容。

因為現場外成立內容在 FSO 中已取得 FP 判定。

它不因進入 EFS 後發生整合行為,
就回頭變成現場成立。

應被觀測的是:

  • 該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是否實際肇生新的現場成立內容。

即使外部化肇生內容成立,
也不得回頭改寫該現場外成立內容於 FSO 中已形成之 FP 判定。

因此,
SSO 不是減法,
SSO 是現場成立內容的觀測。

它同時承接 FSO 後形成的現場保留成立內容,
也觀測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實際肇生的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
3.5 因此,SSO 不等於什麼

到這裡也可以確認另一件事:

  • SSO 不是施工流程整理。
  • SSO 不等於現場工作清單。
  • SSO 不等於把所有在 EFS 中發生的事情都列入現場成立內容。
  • SSO 不等於把所有現場外成立內容重新判定為現場成立。
  • SSO 不等於用現場外成立內容做簡單扣除。
  • SSO 也不等於現場影響輸出觀測。

SSO 只處理一件事:

  • 在 FSO 之後,哪些內容於 EFS 中形成為現場成立內容。

因此,
即使某內容實際發生於 EFS,
也不能只因「在現場發生」,
就直接放入現場成立內容。

反過來,
即使某內容在 FSO 中已被判定為現場外成立,
也不能只因它進入 EFS 後仍有整合行為,
就回頭改寫其 FP。

SSO 的功能,
不是把現場事件整理成施工清單,
也不是把現場外成立內容重新拉回現場成立。

SSO 的功能,
是在不改變 FSO 之 FP 判定的前提下,
觀測 EFS 中實際形成的現場成立內容。


4|資訊不足時,不自行補完

在工程實務資料中,
常常會出現資訊不足的情形。

例如:

報價單只寫「整體衛浴安裝一式」。

廠商只說「本體工廠製作,現場安裝」。

圖說只標示完成位置,
沒有標示現場管理範圍。

施工說明只寫「含搬運安裝」,
沒有區分搬入、暫置、定位、固定、接合、測試與調整。

此時,
EPIT 不得自行補完。

若無法判定某一空間是否屬於 EFS,
應標示為:

  • 現場範圍未指定。

若無法判定某一 FC 是否已於進入 EFS 前完成其成立作用,
則該 FC 之 FP 無法判定。

若無法確認某一現場外成立內容進入 EFS 後,
是否於工程成立期間在 EFS 中實際形成現場成立行為或現場成立狀態,
則外部化肇生內容不得預先成立。

若資料未輸入,
應標示為未輸入。

若案件未指定,
應標示為未指定。

若依現有資料仍無法判定,
應標示為無法判定。

這不是 EPIT 的缺陷,
這是 EPIT 維持靜態觀測邊界的方法。

因為 EPIT 不以推測補足工程資料,
也不以一般經驗替代本次觀測資料。

在中篇的範圍內,
資訊不足時,
不能為了讓 FSO 或 SSO 看起來完整,
自行補上 FP 判定、現場保留成立內容或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
5|結語:中篇完成的是 FSO 與 SSO 的觀測定位

本文處理的是被觀測 EFR 之 FC,
如何在不進入工程判斷、不進入施工判斷的前提下,
被放回 EPIT 的前兩階段觀測位置。

在 FSO 中,
FC 不是被直接視為現場成立內容,
而是先依 EFS 形成 FP 判定。

FP 只承認現場外成立與現場成立。

因此,
「工廠已經做好」不能直接等於全部現場外成立;
「現場還有安裝行為」也不能回頭否定已完成之現場外成立。

在 SSO 中,
EPIT 不重新判定 FP,
而是承接 FSO 後,
觀測哪些內容於 EFS 中形成現場成立內容。

這些現場成立內容,
可能來自現場保留成立內容,
也可能來自外部化肇生內容。

因此,
SSO 不是用現場外成立內容做扣除,
也不是把所有現場發生的事情放進同一類。

到此為止,
本文仍停留在 FSO 與 SSO。

本文沒有進入 TSO,
也沒有處理現場影響輸出。

本文完成的是:

  • 讓被觀測 EFR 之 FC,
    先取得成立位置判定,
    再進入現場成立內容觀測。